代提!!青島出臺了新政 困難企業(yè)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來源:青島信網
信網4月8日訊近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減少繳存比例或延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通知》,以應對疫情影響,支持經營困難的企業(yè)。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無法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批準,可申請最低繳存比例降至1% 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關于支持經營困難企業(yè)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
各處、室:
為落實《青島市救助企業(yè)、支持市場主體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發(fā)改財經〔2022〕100號)文件要求幫助我市存款企業(yè)克服疫情影響,解決問題?,F(xiàn)就支持受疫情影響的經營困難企業(yè)降低存款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無法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批準,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 或緩繳住房公積金。2022年12月31日降低繳存比例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屆滿后,應恢復正常繳存,并在三個月內全額繳納少繳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連續(xù)計算存款時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辦理流程
企業(yè)可參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減少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審計管理規(guī)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規(guī)定〔2019〕3)規(guī)定提供《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的原決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單位申請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yè)廳或區(qū)(市)服務大廳申請完成審批。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6日
本文來自青島信網,僅代表作者的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fā)布傳播服務。
ID:jrtt
信網4月8日訊近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減少繳存比例或延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通知》,以應對疫情影響,支持經營困難的企業(yè)。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無法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批準,可申請最低繳存比例降至1% 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關于支持經營困難企業(yè)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
各處、室:
為落實《青島市救助企業(yè)、支持市場主體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發(fā)改財經〔2022〕100號)文件要求幫助我市存款企業(yè)克服疫情影響,解決問題?,F(xiàn)就支持受疫情影響的經營困難企業(yè)降低存款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無法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批準,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 或緩繳住房公積金。2022年12月31日降低繳存比例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屆滿后,應恢復正常繳存,并在三個月內全額繳納少繳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連續(xù)計算存款時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辦理流程
企業(yè)可參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減少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審計管理規(guī)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規(guī)定〔2019〕3)規(guī)定提供《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的原決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單位申請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yè)廳或區(qū)(市)服務大廳申請完成審批。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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