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周知!青島再次出臺新的公積金政策
5月2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租購并舉支持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措施的通知》后,5月27日,青島市再次出臺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企業救助力度,緩解員工住房經濟壓力,幫助穩定全市經濟市場。

圖源:青島公積金
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
分階段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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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公室、區(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救助企業,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職工共同渡過難關〔2022〕45)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情況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減比緩繳
繼續執行《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支持經營困難企業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21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申請延期支付的企業應當提供補充支付計劃,并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區(市)服務大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批準。
二、允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不得逾期處理
(一)申請條件
2022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失業或收入明顯下降,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員工,經認定后不予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員工申請期滿后,應在8個月內按照承諾的還款計劃返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辦理流程
職工可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廳提交《因疫情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見附件1)、失業證明或收入下降證明(見附件2)。員工失業登記信息經數據共享核實的,無需提供失業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員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三、支持分階段提高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
(一)申請條件
對于受疫情影響支付租金壓力較大的員工,增加住房公積金租金提取金額。員工租賃房屋并登記租賃合同的,提取金額由原員工及配偶每月最高提取金額調整至每月不超過2500元至3000元。提高金額的租賃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支出。其他業務規定仍按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辦理流程
2022年12月31日前,員工可提供《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增加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見附件3)、身份證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租賃發票原件,并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廳申請提取租金。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本通知發布前,已提供租賃備案證明的員工可申請補充。申請補充的員工只需提供《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增加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
本通知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后,另行通知。
附件:
代提!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償還
代提!2.員工收入下降證明
代提!3.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提高租金的申請表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青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代提!2022年5月27日




圖源:青島公積金
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
分階段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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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公室、區(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救助企業,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職工共同渡過難關〔2022〕45)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情況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減比緩繳
繼續執行《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支持經營困難企業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21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申請延期支付的企業應當提供補充支付計劃,并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區(市)服務大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批準。
二、允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不得逾期處理
(一)申請條件
2022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失業或收入明顯下降,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員工,經認定后不予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員工申請期滿后,應在8個月內按照承諾的還款計劃返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辦理流程
職工可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廳提交《因疫情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見附件1)、失業證明或收入下降證明(見附件2)。員工失業登記信息經數據共享核實的,無需提供失業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員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三、支持分階段提高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
(一)申請條件
對于受疫情影響支付租金壓力較大的員工,增加住房公積金租金提取金額。員工租賃房屋并登記租賃合同的,提取金額由原員工及配偶每月最高提取金額調整至每月不超過2500元至3000元。提高金額的租賃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支出。其他業務規定仍按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辦理流程
2022年12月31日前,員工可提供《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增加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見附件3)、身份證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租賃發票原件,并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或各區(市)服務廳申請提取租金。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本通知發布前,已提供租賃備案證明的員工可申請補充。申請補充的員工只需提供《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增加租賃提取額度申請表》。
本通知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后,另行通知。
附件:
代提!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償還
代提!2.員工收入下降證明
代提!3.因疫情影響員工申請提高租金的申請表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青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代提!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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